盛恩 Sheng En / English version (Click here to read)
一、一次重刊说起
二〇二〇年九月,《生命季刊》重刊了王明道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前后的一篇短文,题为《服权柄的人》。文章逐节讲解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语气平实,几乎没有一句激烈的话。编者选在那个时点重刊这篇旧文,用意不难体会——那一年,’教会当如何面对世俗权柄’这个问题,在海内外华人教会中重新变得迫切。
这篇小文章之所以值得重新被摆在读者面前,不是因为它说了什么惊人的新话,而是因为它完整保留了一条今天许多讲台上悄悄消失了的条款:顺服世俗权柄是有底线的,这底线就是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王明道讲罗马书十三章,从不孤立地讲;他讲的是罗马书十三章加上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两段经文合起来,才是完整的教导。
这条’例外条款’并不是王明道个人的发明,而是历代教会解释政教关系时反复重申的共识——顺服是常态,但顺服不是绝对的,一旦权柄要求的事与神的旨意相悖,界限就必须划清。今天,这条界限在许多讲台上正在无声地消失,而消失的方式,恰恰是最难被察觉、也最值得正视的一种:不是被公开否定,而是被系统性地、悄悄地略过。
二、同一段经文,两种读法
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是华人教会讲道中被引用频率极高的一段经文。几乎所有教导权柄与顺服的讲章都会用到它。但仔细比较不同语境下的引用方式,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这段经文很少’单独出现’。
在笔者查阅的几篇当代海外及家庭教会背景的权柄神学论述中,罗马书十三章几乎总是与彼得前书二章十八节、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这两段经文并置引用,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证结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但若顺服意味着要背弃神的旨意,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且当为此预备为义受苦的心志。三段经文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教义,前一部分交代常态,后一部分交代例外,例外不是对前面教导的削弱,而是使前面的教导免于被绝对化、被滥用。
与此相对,笔者近期查阅了国内三所登记堂会二〇二五年公开发布的主日证道信息(合计二十七篇讲题、经文与大纲),发现凡是触及’权柄”顺服’相关主题的讲道——例如路加福音十九章的才干比喻、列王纪上十九章以利亚的软弱——权柄经文均未与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并置出现,’顺从神不顺从人’这条例外条款,在这批样本中完全没有被提及。
这不是一个’讲得含蓄一点’的问题,而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同一段罗马书十三章,在两种语境下,实际上已经成了两种不同的教义——一种保留了例外条款,一种没有。经文的文字(能指)完全相同,但完整的教导内容(所指)已经不再一样。
三、一份小小的数据
笔者并非要指控任何一位讲道人有意回避某段经文——绝大多数讲道人未必意识到自己正在参与一个更大的模式。真正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模式本身的一致性:在笔者收集的样本中,讲道选题整体上高度集中于感恩、伦理劝勉、爱、家庭伦理与个人化的苦难转化,而权柄张力、集体受逼迫、教会与国家关系这几个母题,几乎不出现在讲台选题之中。
与此同时,在海外及历史上的家庭教会传统中,这些母题从未从教导中消失——它们不但被讲论,还构成了持续的代祷内容。多个国际代祷机构长期将中国列入’受限国家’名单,按国别编制代祷指南;洛杉矶等地也不时有华人信徒公开为国内’受逼迫的家庭教会’举行祷告聚会。两相对照,同一件事——中国教会当下的处境——在一边完全不出现在讲台与祷告词中,在另一边却是持续被命名、被代祷的对象。
这个对比之所以有意义,不在于评断哪一边’更真实’,而在于它揭示了一个更深的问题:当一段本来包含内在张力的教义(顺服与顺服的界限),在某种处境下持续、系统地只保留其中一半,这半段教义所指向的神学实质,其实已经悄悄发生了位移——文字没有变,但文字所承载的完整教导,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一个。
四、这不是懦弱,是位移
需要说清楚的是:本文无意苛责任何一位在特定处境中服事的传道人。选择不讲某段经文,往往不是出于神学上的否定,而是出于极为具体、极为真实的处境压力——这份压力本身,才是问题真正的所在。
但正因如此,我们更需要一个准确的词来描述这个现象,而’懦弱’或’妥协’都不是最准确的词。更准确的说法是:位移(displacement)——教义的外壳(经文、词汇、讲道的形式)被完整保留,但教义的内容被悄悄置换或删减,而这个置换过程往往是’真诚’的,不是刻意的欺骗,讲道人自己也未必清楚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正因为是真诚的,它才更难被察觉,也更需要被指出来。
对讲台之外的普通信徒而言,这提醒我们一件很实际的事:一段经文’被讲过’,不等于这段经文’被完整地讲过’。我们需要养成习惯,去追问一段常被引用的经文,在具体处境中,是否悄悄少了什么。
五、我们当如何持守
王明道那篇小文章留给今天读者最大的价值,或许不在于它说了什么惊人的话,而在于它示范了一种’完整引用’的习惯——讲权柄,就把顺服与顺服的界限一起讲清楚;讲顺服,就把’讨神喜悦’这个终极目的讲清楚,而不是把顺服本身当作目的。
这也是今天各处华人教会——无论身处何种处境——都可以自问的一件小事:当我们教导权柄与顺服的时候,我们是否完整地教导了这条经文,还是只教导了它的一半?这条界限的存留与否,关乎的不只是一段经文的完整性,更关乎教会在任何处境下,是否仍能清楚地记得,教会最终顺服的对象,唯独是神自己。
参考与说明
本文所引王明道《服权柄的人》,转引自《生命季刊》第九十五期(二〇二〇年九月)重刊版本。文中提及的当代权柄神学论述,另参《教会》期刊相关文章及《世代》期刊相关文章。二十七篇讲道样本取自国内三所登记堂会二〇二五年公开发布之主日崇拜信息,仅为讲题、经文与大纲级公开资料,非完整讲章逐字稿,样本量有限,仅供方法论层面的初步观察,尚不足以支持全国性统计结论。